中國藝術研究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國藝術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屬的藝術科研、藝術教育與藝術創作的國家級藝術科研機構,擁有眾多卓有成就的專家學者擔任博士研究生導師、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藝術研究院是國務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現擁有藝術學理論、音樂與舞蹈學、戲劇與影視學、美術學(含美術設計)四個藝術學一級學科和文藝學(文學二級學科)。中國藝術研究院是人事部批準的建立藝術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的單位,同時也是國務院學位辦批準的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單位和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授予單位。
根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和《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6〕9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有關要求,中國藝術研究院歡迎有志從事藝術研究和藝術創作的廣大學子報考。2017年預計招收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84名,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35名,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00名。(具體招生人數根據生源情況及教育部下達的當年招生計劃為準)。
一、培養目標
中國藝術研究院招收碩士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藝術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院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收費標準
現階段我院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按照每生8000元/年標準收取;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按照每生10000元/年標準收取。因教育部對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費標準尚未作出明確規定,我院目前招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擬按照每生10000元/年標準收取,最終標準以教育部要求為準。
被我院錄取碩士研究生的助學金、獎學金等待遇,按我院相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方式、日期、地點及考生應提供的有關材料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我院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一)網上報名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準考和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1.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4.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報考我院的考生,報考點必須選擇“1181 中國藝術研究院”(即網報成功后系統生成的報名號前四位為“1181”,報考點有誤不能參加考試)。
(6)考生必須在網報系統關閉前完成網上繳納報名費。
(7)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報名可自主選擇報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報考專業方向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時間:根據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研招辦安排,擬定于2016年11月10日至12日進行現場確認,請考生密切關注我院網站通知。所有考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我院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現場確認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惠新北里甲一號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2)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生須持學生證、所在學校開具的應屆生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3)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還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4)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5)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3.現場確認注意事項:
(1)所有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僅提供復印件不能進行現場確認。
(2)我院未在北京以外的任何地區設置報名點和考點,考生現場確認(照相)、初試和復試均需在我院研究生院進行。
五、報考資格審查
我院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予準考。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應在我院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予準考。
我院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六、初試與復試
(一)初試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丟失造成損失。
1.初試科目:詳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招生目錄及考試科目》表。
2.初試時間:按照教育部統一安排,初試時間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詳見準考證)。
3.考試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惠新北里甲一號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
(二)復試
1.初試成績公布后,根據教育部對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確定我院復試考生名單并在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
2.復試方式、內容及具體辦法于復試前一周公布在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的網站(http://www.gscaa.cn)上。
3.同等學力考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另增加“文化藝術通識”(本科階段應該掌握的中外文化藝術有關知識)和“閱讀與寫作”兩門本科基礎課筆試。
七、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我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組織體檢。對于不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的考生,我院不予錄取。
八、錄取
1.貫徹“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政治思想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情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3.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院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學習年限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脫產學習三年;根據《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要求,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非脫產學習四年。
十、畢業生分配
1.考生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完成相應課程且成績合格的,我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單位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院不承擔責任。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二、其他
上述規定,如與教育部發布的招生公告不符,以教育部發布的《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為準。如有其他未詳事宜,請與我院招生辦公室聯系。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北里甲一號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 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29
聯系電話:010—64988181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網址:http://www.gscaa.cn